一首喜愛的詩歌 吳加里
「前我要得福祉,今要得著主;前我要得感覺,今要主言語;前我切慕恩賜,今要賜恩主;前我尋求醫治,今要主自己。永遠舉起耶穌,讚美主不歇,一切在耶穌裡,祂是我一切。」《青年聖歌》第二冊21,因為要遷就音譜和字數限制,中文譯稿者改動了原文一些意思,原英文歌詞是:
“Once it was the
blessing, now it is the Lord; Once it was the feeling, now it is His word; Once
His gift I wanted, now the Giver own; Once I sought for healing, now Himself
alone. All in all forever, Jesus will I sing: Everything in Jesus, and Jesus
everything.” 這首歌是一對對的比照,前…今…。說明作者的態度的轉變。幼稚至成熟的轉變。門徒靈命的成長。不一定是信主時間的長短而是態度的轉變,是價值觀的從新定位。最後原文兩句是全首聖詩的高潮,不單是高舉耶穌的名,而是除了耶穌之外,甚麼都沒有意義,除了祂之外別無價值。耶穌不是另外一個黃大仙,幫到忙的一種神仙法術。耶穌是足夠(所有)。耶穌是獨一真理。中文的譯筆不夠好,是把「我」放在不應該且過於重要的地方。「祂是「我」的一切」。這給我們產生了誤解,變成可疑的「基督教成功學教徒」:近年教會世俗化,流行一種基督教佈道會,由「成功的我」作見證(尤喜請影壇和政治明星),明星說:我以前怎樣怎樣壞(往往誇大其辭),現在我怎樣怎樣好(厚面皮作故事,涉嫌虛偽),耶穌恩寵我,改善我,賜福我,把我從貧窮人變成富貴人,哈利路亞。信了耶穌,你可能不順利啊!沒有保證一定好像我的啊!但我嘛,因為我有信心!神特別愛我,看我的三千呎的豪華住宅,出入名車,有幾名工人,孩子上國際學校……(說來說去都只是物質、學歷,身份、地位,是自大,自己面皮貼金。)這是不是聖經所啟示的基督教?連門徒也沒有自我宣傳或彼此誇耀屬靈職份。他們只榮耀上主,只傳耶穌,只傳十架和復活,只傳聖經六十六卷的內容。就叫人認識基督。我們憑甚麼這麼自大,以為可創造新傳統?
約伯的見證更應該在佈道會拿出來和朋友分享。老老實實,信耶穌不一定順利。我們會想約伯的患難來自撒但。但約伯堅持來自上帝,如果不是神容許,患難會臨到約伯嗎?如果我們自己沒有認真想過,一個沒有經驗過患難的基督徒,是多麼膚淺地相信成功基督教是真的。約伯經驗是一種靈性試驗,看他是否對神忠誠?是一場屬靈戰爭(弗6:12)亞伯拉罕獻兒子去死在壇上,是神叫他殺人嗎?絕對不是,是神考驗亞伯拉罕的忠誠。一個膚淺的基督徒只希望得到益處,有上天堂的入場券,免費的,怎會執輸?有那一個佈道會仍然強調救恩不是廉價的?佈道會不應該再有「成功見證」這一項目,縱然決志人數是我們奉為宣傳功積的指標。如果我們要見證,只應照聖經說我們的罪太多太嚴重了,是死刑重犯!但耶穌救我,一切變成新的了。如果信了,生活水平沒有改好,物質依然缺乏,失業仍然失業、無書讀仍然無書讀、病患沒有痊癒,逆境沒有好轉,甚至死亡。我依然信賴神,耶穌已經足夠,祂是我所有!我們要建立的門徒是無論順境和逆境都相信神,有生命的勇氣去面對。Everything in Jesus, and Jesus everything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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